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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太平洋学会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中国太平洋学会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学会理事会各理事、各分支机构:
2017年,科技部正式下文,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委托专业科技评价机构,行业组织(学会、协会和研究会)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度。为发挥各自优势,中国太平洋学会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海洋及相关领域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中国太平洋学会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管理单位,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技术服务承担单位。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负责对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技术鉴定工作,中国太平洋学会负责发布鉴定证书等工作。在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成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专家委员会(另行文通知),并由中国太平洋学会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共同成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经研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长 
丁  磊   中国太平洋学会常务副会长,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二、副组长
陈武军  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党委书记
李正楼  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原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   铁  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原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
彭   伟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副主任
三、成员
刘新平  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
许晓恋  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常务副主任
姜   民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业务发展与国际合作处处长
王厚军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业务发展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吴姗姗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研究院院长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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