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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学会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太平洋学会于2020年正式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制定并发布27项海洋领域的团体标准,还有多项团体标准在起草完善过程中。海洋领域行业众多,但从目前情况看同陆域各行业已制定的团标数量相比,差距还相当大。为此,在海洋领域大规模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海洋领域各行业的标准化进程十分必要。
       中国太平洋学会团体标准制定采取与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合作的方式进行,并成立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依托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开展具体技术工作。拟申请团体标准的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制标准草案,也可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指导下编制。申请单位向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提交立项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转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进入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工作流程。中国太平洋学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有偿服务,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审查工作费用可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根据标准收取。
       中国太平洋学会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这项工作对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海洋领域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具有现实必要性。希望各分支机构积极组织并发动相关有制定团体标准意愿的单位,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具体事宜可与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刘新平 13681399929
                    胡雪艳 13581946118

附件: 1.中国太平洋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2.中国太平洋学会制定团体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中国太平洋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为规范推进中国太平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学会相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团体标准先进性原则。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学会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标准,团体标准应具有适合市场需要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二)坚持成熟立项原则。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创新成果转化需求,团体标准提案应在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实验论证。鼓励技术成熟的项目提出立项申请。
(三)坚持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在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要简化优化审查审批程序,合理把控标准质量关键点,提高团体标准的制定的工作效率,缩短团体标准制定周期,加快对市场的响应速度。
二、职责分工
(一)学会
1.学会秘书处受理和初审团体标准草案;
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材料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3.批准和发布团体标准;
4.出版和发行团体标准;
5.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备案、报奖推荐等;
6.协助并批准分会组建团体标准专家库/专家委员会;
7.推荐学会团体标准申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二)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
1.草拟学会团体标准业务计划及规章制度等;
2.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立项评审论证工作;
3.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4.组织标准宣贯培训、实施评估及认证等;
5.负责标准复审工作;
6.研建团体标准业务管理平台;
7.组建团体标准专家库/专家委员会;
8.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国际化。
(三)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1.组织开展团体标准预研及必要的实验验证;
2.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3.编写团体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及相关附件;
4.向标准各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
5.承办立项论证会、送审稿审查会。

三、工作流程
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标准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批准发布、标准实施和标准复审等八个阶段。
(一)提案阶段
1.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向学会报送“学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同时附上“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
2.学会初审合格的团体标准提案,转送分会。
(二)立项阶段
3.分会组织3位专家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立项盲评。2位及以上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方为通过盲评,可进入下一步立项论证会环节;反之,未通过盲评,终止立项。
4.通过盲评的立项申请,由分会组织召开学会标准立项论证会。
立项论证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对于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政策符合性、技术先进性、标准协调性等进行论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明确给出“通过”、“未通过”或“补充论证”的结论;
对于标准草案成熟、标准技术内容确定依据充分、在预研阶段已广泛征求各相关利益方意见或经过各相关利益方权威专家评审会的,以及亟需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标准提案,可根据论证专家意见启动学会标准制修订加速程序。
5.对于通过立项论证的提案,学会按照程序经批准后,发布学会立项公告,并发至起草单位和分会;对于未通过立项论证和需补充论证的提案,通知提案单位不予立项或重新补充论证。
(三)起草阶段
6.起草单位根据立项论证会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试验论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四)征求意见阶段
7. 分会登记核验起草单位提交的标准征求意见函、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等征求意见材料,组织起草单位向标准各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
8. 学会通过网站向学会会员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 起草单位汇总处理征求来的意见,形成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
(五)送审阶段
10.分会登记、核验标准草案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等送审材料;
11.分会组织标准送审稿标准化形式审查。对于通过标准化形式审查的,方可进入送审稿审查会或函审环节;未通过标准化技术审查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起草单位修改完善再重新提交分会。
12.分会主持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或函审。
采用会审方式的,一般邀请7~9名专家参会;出席会议专家3/4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会议应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附件5的要求形成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纪要。
如采用函审方式,参会专家应填写函审结论表和投票表决单,3/4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
13.起草单位根据送审稿审查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形成标准报批稿。
(六)批准发布阶段
14.分会登记、核验标准提交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会议纪要、意见汇总处理表、专利处置声明(若涉及专利)等报批材料;
15.分会将报批材料分送给送审稿审查会专家组组长或1名函审专家,确认标准报批材料落实专家意见和建议情况;
16.分会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发放标准编号报学会,并将相关标准制修订资料进行归档不少于10年。
17. 学会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标准,发布标准公告。
18.学会/分会出版发行标准。
(七)标准实施阶段
19.学会在团体信息公开平台自我声明;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20. 推荐团体标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
21.分会组织团体标准宣贯培训及推广认证等工作;
22.分会跟踪标准实施情况及意见反馈情况,对重要学会标准进行实施情况调查及效益评估;
23. 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法定职责对学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八)标准复审阶段
24.对于已发布实施5年的标准,分会组织复审;复审形式可以是会审也可以是函审,一般要邀请相关领域7~9名专家,复审专家需填写复审结论单,给出具体的复审结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 
25.学会审议批准复审结论,在学会网站发布复审公告。

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工作流程做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团体标准制定的工作原则得到落实。

附件2

中国太平洋学会制定团体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团体标准被明确赋予法律地位。我国社会团体尤其是学会、协会、技术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据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发布了一批团体标准。这些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空白,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了企业生存力乃至进军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现将团体标准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标准化法》明确强标守底线、推标保基本、行标补遗漏、团标搞创新、企标强质量的地位。
二、团体标准的特点优势
一是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社会团体自定、制定周期短,可与自主核心技术结合紧密, 在核心专利上拥有足够的覆盖性,有助于提高会员单位的产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团体标准作为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在产业创新发展中,能够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市场准入门栏,引领企业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团体标准经过实践提升,还可以上升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是国际标准,为会员单位进军国际赢得先机,有助于树立国际品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团体标准的编制修订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标准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标准实施和标准复审等八个阶段。原则上,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阶段程序,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程序。团体标准从立项公告下达到批准发布大致需要9月~12月。对于标准草案成熟、技术内容确立依据充分的标准提案,根据专家意见可以启动加速程序,在6个月内完成报批。
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制团体标准草案,也可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指导下编制。团体标准草案完成后,报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初审,初审合格后转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进入团体标准编制修订程序。
四、团体标准的批准发布
团体标准审查完成后,由学会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和发布工作。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和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还要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推动及实施情况的反馈评估,切实发挥团体标准效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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