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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近大型自由贸易协定规制合作的不同路径及中国选择

胡枚玲

(上海财经大学)

摘要:全球价值链下,国内规制差异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国内规制壁垒的解决具有局限性,其自身发展也面临困境。在发达国家推动下,《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CP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EEPA)、《美墨加协定》(USMCA)等大型自由贸易协定近年来先后达成或取得进展。这些代表性的新近大型自由贸易协定引入了规制合作机制,注重多元目标的平衡,以"良好规制实践"为核心规则,采取实验主义治理,形成了规制合作的新范式。在实现规制合作的路径上,这些协定分别采用了引导式路径、协调式路径和强制式路径。中国在未来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应灵活选择合适的规制合作路径:与发达国家的贸易规制合作谈判应慎用强制式路径,可以接受引导式路径,优先选择协调式路径,并设计合适的规制合作规则;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规制合作谈判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软法形式倡导"良好规制实践"。  (来源:《太平洋学报》202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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