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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预通知的函
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支持10个设立在市和4个设立在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了积极支持这项工作,中国太平洋学会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启动“全程跟进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交流”工作,具体办法是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国家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召开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相关事项预通知函告如下:
一、 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定于2019年5月25日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论坛由中国太平洋学会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山东省海洋局、日照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办。
二、 山东省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海洋发展局为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的承办单位。
三、 会议主办单位负责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代表,各示范区建设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代表,各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海洋产业界代表参加会议(论坛规模150人左右)。
四、 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日照市人民政府和著名经济学家做论坛主旨报告,各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代表做专题发言(有多个具体实施单位的,每次论坛指定一个单位代表发言)。发言内容是总结示范区建设的现状、主要经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PPT形式报告。
五、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在论坛所做的主旨报告,将重点介绍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建议。
六、 论坛筹备工作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负责。论坛具体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商请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安排一名同志负责与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联络,并将联系人信息报学会秘书处。
七、 论坛承办单位要尽快制定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好主会场和分会场、会议日程、考察学习日程安排等筹备工作。论坛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与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保持密切沟通。
为了开好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及各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要立即着手准备论坛发言材料,争取通过这次论坛,为各级政府部门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从而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更好发展。
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联系人:
刘新平  13681399929  010-68511730
许晓恋  18310278697  010-68511612
胡雪艳  13581946118  010-68511085
传真:010-68511085  邮箱:tpyxh@vip.163.com 





中国太平洋学会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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