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学会公告
2026-09-08 16: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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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分支机构建设管理,优化分支机构布局结构,提升规范化运行质效,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国太平洋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经依托单位申请、学会秘书处审核、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撤销以下分支机构:海丝茶文化促进与交流分会、海岸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跨产业融合创新研究分会、滨海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研究分会、海事会展分会、海洋科技创新和工程装备分会、深海科技产业分会、陆海文旅发展促进专业委员会、河口及滩涂保护与开发研究分会、低空经济委员会、海洋与渔业管理分会、海洋经济与金融专业委员会、海洋防灾减灾分会。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分支机构建设管理,优化分支机构布局结构,提升规范化运行质效,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国太平洋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经依托单位申请、学会秘书处审核、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撤销以下分支机构:海丝茶文化促进与交流分会、海岸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跨产业融合创新研究分会、滨海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研究分会、海事会展分会、海洋科技创新和工程装备分会、深海科技产业分会、陆海文旅发展促进专业委员会、河口及滩涂保护与开发研究分会、低空经济委员会、海洋与渔业管理分会、海洋经济与金融专业委员会、海洋防灾减灾分会。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