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学会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太平洋学会各分支机构、理事会各理事:
分支机构是中国太平洋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支机构开展的工作也是中国太平洋学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太平洋学会积极支持分支机构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各层级共同为中国太平洋学会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现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及学会规章制度,对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分支机构应当成为开展业务工作的主体
各分支机构都是中国太平洋学会设在各行业中唯一的组织机构,负责学会章程所确定的本行业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分支机构要不断完善分支机构的组织体系,不断吸收本行业的优秀企事业单位加入分支机构,同时要不断扩大覆盖面,使分支机构逐步成为本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学术组织。
各分支机构都要进一步强化独立自主开展本行业业务工作的意识。中国太平洋学会的学术定位为:具有区域特色,即太平洋区域;海洋特色,即太平洋海洋领域;综合特色,即综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范畴,三位一体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各分支机构应在本行业中参照上述定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组织体系的作用,通过分支机构的组织体系,不断地吸纳全国本行业的专业人才,参与和推动本行业重要的学术研究,并以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形式,努力在本行业的业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分支机构的业务工作要向全国一流看齐。
二、 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主要形式
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的主要形式有:专题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科技成果评审会、技术服务咨询会、交流联谊会、理事会议和年会。以上活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结合开展。
专题学术报告会是以全国范围内本行业学术业务发展的最新或最重要的成果为主题,由相关专家向分支机构各理事和常务理事以及本行业相关人员做专题报告,推动相关研究成果在本行业得到推广。
学术研讨会是以全国范围内本行业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主题,广泛邀请本行业或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开展专题研讨。要通过开展学术研讨会,积极推动本行业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科技成果评审会,中国太平洋学会经国家授权承担着团体标准和行业科研成果的发布权,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中国太平洋学会的授权,在本行业内开展团体标准的编制和行业科研成果的选题工作,并组织召开团体标准和行业科研成果的评审会。
技术服务咨询会是各分支机构对技术成果进行研讨,开展有偿服务的会议,各分支机构可以对相关单位委托开展的业务和技术工作以咨询会的形式提供服务,如技术论证、成果评审、产品鉴定以及其他提供业务学术支持的项目。
交流联谊会主要是指中国太平洋学会各分支机构中各企业交流联谊的活动。各企业联谊交流的活动要采取轮流举办的方式,由主办单位确定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通过企业界联谊交流活动推动各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理事会议是分支机构研究重要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的会议。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年会是分支机构定期召开的综合性或主题型学术会议,是总结分支机构年度工作、聚焦本行业发展的重要活动。除开展学术交流外,年会也是分支机构开展其他活动的平台,可同年会结合召开。
各分支机构可以以本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学术研究工作,也可以依法依规举办展览会、博览会和社会公益活动。举办全国性或涉外活动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分支机构的依托单位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三、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要求
学会各分支机构每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各种类型的活动,其中理事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分支机构举办的全国性、涉外类、对外经营服务类活动以及其他重要活动应事先向中国太平洋学会报告,中国太平洋学会可根据需要提供支持。
举办的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太平洋学会报告。中国太平洋学会可视情况在学会系统内部通报活动的相关情况,以供其他分支机构学习和借鉴,并向相关媒体推荐,扩大影响力。
中国太平洋学会对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分支机构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努力开展更多更好的学会工作。学会对于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分支机构予以撤销,对学会工作开展成绩优异的分支机构予以表彰(分支机构考核评估办法另行规定)。
中国太平洋学会希望各分支机构高度重视开展业务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活动安排,切实保证每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争取做到中国太平洋学会工作同各分支机构工作相结合,形成层次清晰、责任分明、独立自主、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的学会业务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