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学会个人会员入会办法(暂行)
2021-07-06 14: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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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太学字〔2019〕4号
中国太平洋学会个人会员入会办法(暂行)
根据《中国太平洋学会章程》规定,中国太平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体系由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及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为了进一步推动学会的发展,全面发挥学会各种组织形式的作用。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当前要进一步抓好个人会员的发展工作,现就个人会员入会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 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
1.拥护《中国太平洋学会章程》,遵守学会相关管理规定;
2.愿意参与海洋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人员(特殊情况例外);
3.年龄一般应不超过70周岁(特殊情况例外)。
二、学会为个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以学会会员的身份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2.优先参加学会举办的各项学术会议;
3.择优在《太平洋学报》《太平洋通讯》等学会刊物上发表文章及研究成果;
4.择优推荐聘为学会亚太海洋研究院研究员或青年研究员;
5.学会可以为其研究成果召开技术评审(鉴定)会,并出具评审(鉴定)意见。
三、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学会活动并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3. 退会自由。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学会的决议和承担学会交给的科研任务;
3.积极支持学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四、个人会员的组织管理
1.学会个人会员接受学会亚太海洋研究院的管理和服务;
2.根据个人会员所从事的学科(领域)编入学会亚太海洋研究院的相关学术委员会,由所在学术委员会安排学术交流活动;
3.已被聘任为学会亚太海洋研究院研究员和青年研究员,经本人同意后,可为其办理学会个人会员的入会手续。
五、个人会员的入会手续
1.个人提出加入学会的申请,并填报《中国太平洋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2.在职人员提交申请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申请表盖章同意);
3.学会秘书处对个人会员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4.经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当前,学会亚太海洋研究院要积极推进学会个人会员的发展工作,欢迎全国范围内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加入到学会中来,为建设海洋强国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入会申请表/uploads/soft/20190620/1561003797.doc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