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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太平洋学会新增团体标准化工作职能。团体标准是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供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学会制定团体标准可以帮助会员单位提质增效,提高组织生存力乃至进军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国太平洋学会推进团体标准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了有效衔接和有序推进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太平洋学会已于2019年6月19日正式批准海洋标准化分会成立,并与分会依托单位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联合组建了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工作组。由中国太平洋学会和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领导担任双组长,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业务部门和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组成员,承担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太平洋学会团体标准化工作。
拟申请团体标准的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制标准草案,也可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指导下编制。申请单位向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提交立项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转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进入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工作流程。中国太平洋学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团体标准的制定所需经费,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收取,每一个团体标准的具体收费额度可由学会、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同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协商确定。
中国太平洋学会各分支机构,尤其是企业界领域的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新增团体标准化职能,积极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将成熟的技术或管理经验转化成团体标准,提高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推动海洋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附件:1.中国太平洋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2.制定团体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3.关于成立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工作组的通知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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