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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团体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
《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团体标准被明确赋予法律地位。我国社会团体尤其是学会、协会、技术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据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发布了一批团体标准。这些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空白,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了企业生存力乃至进军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现将团体标准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标准化法》明确强标守底线、推标保基本、行标补遗漏、团标搞创新、企标强质量的地位。
二、团体标准的特点优势
一是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社会团体自定、制定周期短,可与自主核心技术结合紧密, 在核心专利上拥有足够的覆盖性,有助于提高会员单位的产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团体标准作为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在产业创新发展中,能够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市场准入门栏,引领企业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团体标准经过实践提升,还可以上升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是国际标准,为会员单位进军国际赢得先机,有助于树立国际品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团体标准的编制修订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标准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标准实施和标准复审等八个阶段。原则上,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阶段程序,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程序。团体标准从立项公告下达到批准发布大致需要9月~12月。对于标准草案成熟、技术内容确立依据充分的标准提案,根据专家意见可以启动加速程序,在6个月内完成报批。
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制团体标准草案,也可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指导下编制。团体标准草案完成后,报中国太平洋学会秘书处初审,初审合格后转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进入团体标准编制修订程序。
四、团体标准的批准发布
团体标准审查完成后,由学会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和发布工作。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海洋标准化分会)和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还要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推动及实施情况的反馈评估,切实发挥团体标准效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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