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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关于人事调整、分支机构、转变工作方式等议题的纪要(2018年9月)



2018年9月4日,中国太平洋学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了学会人事调整、设立分支机构、学会转变工作方式、完善学会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学会财务管理等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会人事调整

中国太平洋学会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承担的社会活动如展会、论坛及节庆等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同意,盖广生同志任专职副会长,主要负责对外活动工作,不再担任学会秘书长职务;由李正楼同志担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职务。会议指出,学会秘书长承担着学会日常管理工作,希望新秘书长能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秘书处及学会的日常管理,不断推进学会的组织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好各项学术和社会活动,深入谋划好学会今后的发展,落实好学会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对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学会领导班子负责。相关人事调整按有关规定,应办理干部兼职社团职务审批后,履行理事会审议及报批备案程序。

会议同意海洋出版社任玲同志担任学会副秘书长,待履行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程序后正式任职。

二、关于分支机构设立

会议听取了秘书处关于有关单位申请设立海洋能源与装备分会、海洋水产冷链流通分会、蓝色海湾研究分会、海洋研学分会等分支机构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海洋能源与装备分会等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可提交学会常务理事审议后正式批复。

会议强调,目前学会分支机构已具备了基本的规模数量,今后的学会发展要更加注重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严把质量关。中国太平洋学会的发展定位是海洋科技、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和学术研究,要紧密结合学会的发展定位设置分会。目前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是学会目前分支机构设置上的短板,因此近期要把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作为发展分支机构的重点方向。

会议强调,学会分支机构发展要保持活力,分支机构的管理必须坚持吐故纳新,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现有分支机构中不能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分会活动、不能按学会要求报告相关事项的,超过一定时间,视为不合格分支机构,应予以撤销。

三、关于转变学会工作方式

会议指出,目前随着各级机构改革,学会当前面临的工作基础和工作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原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不再保留,地方海洋主管部门也将面临改革,学会依靠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式也必须随之转变。会议强调,学会今后要按照独立的社团组织方式开展工作,主要是要按照自然资源部海洋工作的方针及出版社的业务发展方向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学会的发展要与海洋出版社的发展要形成更紧密的共同体,学会要引入海洋出版社的职能作为新的发展动能,创新学会发展模式。海洋出版社的发展也要把学会的发展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学会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海洋出版社领导在学会领导班子中的力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会秘书处的建设,要把学会秘书处建设成为学会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和领导机构,切实负起责任。

四、关于完善学会领导班子结构

根据学会在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现有学会领导班子成员数量较少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成员数量,进一步扩大领导班子的代表性。

五、关于加强学会财务管理

今后要在继续深化和强化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会的财务管理。学会要扩大资金来源,加强资金管理,把学会应到账的资金尽快及时到账,为学会的进一步发展繁荣提供充足有利的资金保障。

会议要求,加强学会财务管理要做好预算管理,学会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管理要同时编制,同时进行。要进一步完善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学会开展活动,要加强合同协议的审核工作,重视预算审核,积极做好风险防控。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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